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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利用手机、互联网进行各类诈骗的愈见多发。境内外不法分子大肆运用网络钓鱼、伪基站、植入木马及电信诈骗等欺诈招数,精心编造各种骗局,引诱网络金融用户上当受骗。
高息集资?莫名中奖?不要以为金融骗局离我们很远,事实上,它们一直在我们身边,而且已经潜入到金融行业所有领域。那么,面对互联网金融的种种骗局,网络金融用户该如何识别,又该如何防范呢?针对时下最常见的网络金融诈骗手法进行详解。

1诈骗手法一:

虚假积分兑换 一天,外籍华人沈先生的一笔账号支付交易,被建设银行合肥电子银行风险监控平台判断为高风险并实时拦截。风控专员在核实中了解到,沈先生只点击了一下手机短信中所附的链接,手机就中毒了,若没有被风控平台及时拦截,将眼睁睁地损失一笔巨款。
沈先生遭遇的骗术是利用虚假积分兑换进行网络诈骗。其手法是:不法分子发送积分兑换、聚会照片等诱骗短信同时附上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后,立即会自动下载并安装伪装的木马病毒程序。不法分子通过木马程序获取手机内存储的用户信息并截取用户短信,之后快速利用窃取的用户信息和截取的短信验证码盗取资金。 如何应对??? 应对此类骗术的策略是: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设置包含字母+数字或符号的复杂网络金融专用密码并定期修改。收到短信后立即与银行官方客服、朋友等联系,经过核实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打开短信链接。
  

2诈骗手法二:

制造账户余额变动 一位工商银行用户收到短信提示:您的银行卡在网上购买某款理财产品被扣除×××元,并告知“如果不是您本人操作,请与我们联系。”该用户查询后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余额确实少了短信中告知的数额。于是,轻易判断该短信来自工商银行客服,哪知,这是不法分子的骗招儿。
此类诈骗手法是:不法分子通过拖库与撞库、公共WiFi、ATM机针孔摄像头、电脑木马等途径,获取用户银行卡账户和密码后登录网上银行,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定活互转等造成活期账户资金余额减少假象,用户发现账户余额确实减少会轻易信任不法分子。不法分子便会以“帮助用户退回资金”为由,要求用户告知其之后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然后通过获取的短信验证码盗取资金。 如何应对??? 应对此类骗术的策略是:金融机构需加强对账户余额产生变动,诸如定活互转、投资理财等交易加固安全防护措施。
当用户发现账户余额变动时,为了防止遇上诈骗分子模拟金融机构等客服号码行骗,遇不明来电可选择挂断后再主动拨打(不要回拨)金融机构官方客服或者到网点进行确认。同时妥善保管短信验证码,不要向任何人提供自己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3诈骗手法三:

冒充公检法 年近7旬的王爷爷收到自称顺丰快递人员的电话,告知他的包裹按照规定进行例行查验后,发现有信用卡等物品。王爷爷被建议报警并将电话转移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告知王爷爷涉嫌犯罪,为证清白必须将账户资金158.7万元汇至“司法机关”保证金账户。建行山东省烟台莱山支行、山东分行、合肥电子银行业务中心三位一体的联防联控成功化解王爷爷的资金风险。
此类诈骗的手法是:不法分子冒充民警、检察官等身份,告知受害人和贩毒、洗钱、非法集资等让人闻之色变的刑事案件有关,让受害人产生强烈的恐惧心理。不法分子利用改号软件能够随意改变主叫号码,使其来电号码显示为预先设定的电话,以“保护银行账户资金安全”等理由,再利用其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和对政府的信任,一步步诱导其转账。 如何应对??? 应对此类骗术的策略是:接到自称是电信局、邮局、社保局、电视台、银行或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的(语音)电话、手机短信时应提高警惕,不要轻易透露个人资料或银行存款情况。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问话做笔录,也没有设置所谓的安全账户,所有涉案的调查工作都会依照法定程序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再执行,遇到此类情形应第一时间询问身边亲友或拨打110。

4诈骗手法四:

谎称退款 张先生在某网站上订购了第二天从南京飞往深圳的机票。当晚他就收到短信,告知其预定航班因故障取消,让其联系某航空公司客服。于是张先生便拨打了短信所附的航空公司电话,对方自称是客服人员,要求张先生改签到另一个航班。对方还以给张先生提供补偿金为由,让其提供银行账户。张先生信以为真,便提供了银行卡号、余额、验证码等,上了不法分子的圈套。
此类诈骗手法是:不法分子通过购物、订票等途径留下的个人信息,设定剧本,冒充网站客服、工作人员,以提升信用卡额度、网络升级、网站出现故障等理由,谎称为用户退款,将钓鱼网址发给受骗者让其填写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信息行骗。 如何应对??? 应对此类骗术的策略是:当接到类似电话时一定要冷静分析,向相关部门咨询核实或者拨打官方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切不可麻痹大意、盲目轻信。对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的网站、链接、问卷要保持警惕,重要信息不要随意泄露。日常生活中遇到来历不明的电话时要谨慎,当谈话内容涉及到钱款、银行账户的,应拒绝交谈以免上当受骗。

5诈骗手法五:

冒充微信、QQ好友 一天,莎莎微信里的一个老友发来信息,提出要借钱。因为关系不错,莎莎便向老友提供的银行卡号汇去5000元。当风控专员与莎莎核实此笔高风险交易并进行风险提示后,才得知老友微信密码被人盗用。
此类诈骗手法是:不法分子盗号后,通过聊天记录及备注名初步判断对象,确定沟通方式及内容后,发微信或QQ要求受害人汇款,而受害人碍于情面,往往会如数汇出。 如何应对??? 应对此类骗术策略是: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警惕任何人发送的汇款信息,确保微信、QQ为本人使用,用户可以通过语音或视频对话的方式,验证好友真伪,以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7诈骗手法六:

提升信用卡额度 河北分行客户王先生因为买车急需贷款5万元,当接到一个“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可以帮他提升信用卡额度时,便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对方。结果,信用卡被盗刷9999元。 如何应对??? 面对此类诈骗时,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如果需要提高信用卡额度,必须通过官方客服等正规途径或者去柜台办理信用卡额度变更事宜。对于使用中不明白的事项,应向金融机构信用卡专门机构咨询,及时办理信用卡或密码遗失挂失手续。同时,不要轻易透露身份证号、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7诈骗手法七:

利用伪基站、红包、二维码 近日,一些用户接到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发送的诈骗短信,以银行积分兑换为由,诱骗用户登录钓鱼网站后,获取客户精准信息并实施诈骗。
“伪基站”就是假基站,设备一般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成,冒用他人的号码强行向一定半径范围内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信息。手机信号被强制连接到该设备后一般会暂时脱网8—12秒后恢复正常,部分手机则必须关机重启才能重新入网。伪基站特点是流动性强、隐藏性好、难以识别和打击等,公安、银行、移动运营商等多部门联合行动才能形成打击力度。 如何应对??? 在此提醒用户,不要随便抢陌生人发送的红包。不法分子会利用红包做幌子,将病毒木马程序隐藏其中,点击后不但红包里的钱不会到账,自己的银行卡和账户密码还会被不法分子获取,账户里的银子也会被抢走!
此外,二维码也是不法分子隐藏木马病毒的道具。不法分子将二维码植入病毒程序,再以返利或降价为饵,发送二维码。一旦轻易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应用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再以短信验证的方式篡改用户密码,将账户资金转走。

8防骗招

谨记几个要点 纵观各类网络金融骗局,诈骗分子日趋集团化、专业化,且手段不断翻新。作为网络金融用户,只要做到保管好“一卡、二码、三要素”,牢记“四要三不要”,就可有效防范金融诈骗。
“一卡”是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网银盾等安全产品,不要借给他人使用。
“两码”是指电子银行密码及短信验证码。不要“一套密码走天下”,要将电子银行密码设置为数字+字母等复杂组合并定期修改;短信验证码是支付密码,绝不能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他人。
“三要素”是身份证号、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私密信息,切勿随意泄露。
“四要”:一要认准官网网址。二要随时关注账户变动,开通账户变动短信、微信提醒服务。三要在办理电子银行转账、支付等交易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商户、金额等信息是否正确。四要对手机电脑杀毒,使用电子银行交易的手机、电脑要安装专业杀毒软件,及时升级、定期查杀病毒。
“三不要”:一不要使用公共网络。二不要点击不明链接和扫描二维码。三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微信中的所谓退款、贷款验资、司法协查、商品退款、积分兑换、中奖退税等信息。

1洗钱的概念

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将构成洗钱罪。清洗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也受刑事法律追究。

2洗钱的危害性

洗钱活动不仅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助长新犯罪的滋生,扭曲正常的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腐蚀公众道德,影响国家声誉。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日益融合,经济犯罪集团化、犯罪分工专业化以及犯罪行为国际化的背景下,加强反洗钱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反洗钱的行政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修正)、《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6)、《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6)、《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是金融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做好反洗钱工作最主要的行政法律依据。

4配合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客户在金融机构办理有关业务时,应按要求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必要资料,填写基本身份信息,并按规定说明资金的性质、用途等。
客户在银行开立账户或要求银行办理金融业务达到规定数额时,要按规定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基本身份信息,配合银行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客户向境外汇款时应配合金融机构登记自己的姓名或名称、账号、住所、收款人姓名、住所等信息。
客户到相关金融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开立、挂失、注销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申请、挂失、注销期货交易密码,签订期货经纪合同,转托管,指定交易、撤销指定交易,挂失交易密码,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等资料,开通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业务时,要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基本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客户投保、退保、赔偿或领取保险金超过一定数额时,应按规定出示相关人员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填写相关人员基本身份信息,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客户在信托公司设立信托业务时,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配合信托公司了解信托资产来源,填写本人、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
客户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办理金融业务时,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基本身份信息。
客户代理他人办理金融业务,应按规定出示被代理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和号码等信息。
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时,应向金融机构出示相关信息,配合金融机构完成重新识别工作。
客户在金融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根据金融机构提示或主动及时更新身份信息。

5反洗钱与自我保护措施

a 不随意出借身份证件供他人使用
b 不随意出借账户供他人使用、替他人中转资金
c 不随意替他人携带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
d 不为身份不明人员代办金融业务
e 不参与提供或使用非法金融业务,如地下钱庄

6积极参与反洗钱的其他方式

举报:
我们欢迎所有公民举报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公民可以选择多种形式进行举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举报电话是:010-88092000;举报信箱是: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24信箱,接收单位是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邮政编码100032;举报传真电话是:010-88091999;电子邮箱地址是:fiurepot@pbc.gov.cn;举报网址是www.camlmac.gov.cn。所有的举报信息及举报人姓名都是严格保密的。

1非法证券活动定义及表现形式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第二条规定,非法证券活动是指违反《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或者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的行为。
非法证券活动主要分为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非法发行证券 根据《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目前常见的非法发行证券的表现形式为不法分子以到境内外上市、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欺骗钱财为目的,诱骗投资者购买、转让所谓“原始股”等。 非法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主要包括非法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等业务。
非法投资咨询业务: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一)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二)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
(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四)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常见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表现形式
1、设立网站或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以招揽会员或客户为名,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的方式,非法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活动。
2、设立网站或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代客操盘,公开招揽客户,与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3、假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网站或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
4、使用虚构的证券公司名称,利用门户网站的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变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5、以门户网站、网站博客、QQ等为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6、以“荐股软件”形式,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7、通过开办“股民学校”、举办投资报告会,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非法证券经纪业务:
非法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指无经纪业务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通过控制帐户、开设子帐户,接受交易指令,代理完成交易,开展非法证券活动。
非法证券承销业务: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二十五条规定,证券承销业务为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证券公司的法定业务之一。未经批准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2如何识别非法证券活动以防范风险,请记住“四个看”

非法证券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通过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以各种形式作掩护,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钱财后,往往立即挥霍一空,或者逃之夭夭,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近年来,随着政府对非法证券活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非法证券活动的隐蔽性也越来越强。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根据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如果参与非法证券活动,将面临“责任自负,损失自担”的结果。因此,需要每一个投资者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防范意识,学会识别非法证券活动。 识别非法证券活动,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判断: 1.一看业务资质 证券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按照规定,开展证券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业务的机构,是非法机构,请不要与这样的机构打交道,以免上当受骗。投资者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是否获准公开发行,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查询行政许可信息栏目,同时还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网站查询新股发行的具体信息;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或人员是否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可以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www.sac.net.cn)网站进行查询。另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投资者可以登录其网站(www.neeq.cc)查询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挂牌公司有关信息。 2.二看营销方式 开展证券业务活动,要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在进行业务宣传推介时,一般会采用谨慎用语,不会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同时还会按要求充分揭示业务风险。但是,不法分子大多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或急于扭亏的心理,较多采用夸张、煽动或吸引眼球的宣传用语,往往自称“老师”、“股神”,以“跟买即涨停”、“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包赚不赔”、“保证上市”、“专家一对一贴身指导”、“对接私募”等说法吸引投资者。证券期货投资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 3.三看汇款账号 一般来说,非法证券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投资者钱财,获取非法所得。为达此目的,不法分子往往会采取各种推销手段,如打折、优惠、频繁催款、制造紧迫感等方式,催促投资者尽快将资金打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会用个人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进行收款。投资者在汇款环节应当格外谨慎,如果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或与该机构名称不符,投资者一定不要向其汇款。 4、四看互联网址 非法证券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在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查看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的网址,不要登陆非法证券网站,以免误入陷阱,蒙受损失。